「家境清寒有罪嗎?」台中市一名小六男童家貧買不起電腦,為完成老師的作業找課外資料,母親不放心他一個人上網咖,叫讀國三的姊姊陪同,結果姊弟被警察留置盤查,姊姊還差點被學校記大過,幸好弟弟的老師求情。
「始料未及,十分內疚,」男童老師日前投書本報說,當社會只關心哪所國中第一志願考取幾個人時,誰來關注像這名男童的弱勢孩子和家庭?當每項作業都要寫學習單、查詢資料、分享心得,這些孩子因為家裡沒電腦,只能選擇不交或不寫?
本案緣於男童老師出了一項作業,要求學生查閱資料,找出與課文中主角同樣有殘疾卻值得敬佩的人物,若家中無法查閱資料,可到圖書館找書籍。
隔天,男童的老師在聯絡簿上,看到家長寫了一段文字又用立可白塗掉,隱約看見「警察」兩字。老師感覺不妙而詢問男童,男童低聲說:「我犯錯了,沒時間去圖書館,跑到網咖寫作業,被警察抓到…姊姊因為我要被記大過。」
男童媽媽心疼女兒,把過程寫在聯絡簿上希望老師求情,但男童認為「自己上網咖就不對」,要求母親塗掉。
老師說,男童母親很困擾,「女兒很乖巧,聽到要被記大過嚇哭了,記過是很重的處罰,她怕留下不良紀錄」;男童的老師了解全盤後,主動向姊姊就讀的國中說明始末。
這對姊弟的母親在餐飲業打零工、父親是鐵工,工作不穩定,育有四子,領有低收入戶證明,姊弟的午餐、學費都申請減免補助。
姊姊就讀的國中張姓校長談及此事,因為情有可原記大過可免,但仍要罰愛校服務,後來又改為「口頭告誡」。據 了解,這對姊弟去網咖是在傍晚,依規定青少年深夜十時以後禁止出入網咖,不過為免青少年下課時間逗留,警方會不定期配合學校生活輔導人員,到網咖抽查。
http://udn.com/NEWS/SOCIETY/SOC5/5594843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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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 strangequark:令我想起當年做軍訓報告的往事 05/13 03:32
推 adkue:四子… 05/13 03:32
推 jdklas:這老師不錯 05/13 03:33
推 l119thunder:小孩不懂事 大過也不是什麼不良紀錄 05/13 03:34
推 Hollowcorpse:好孩子,不過長大就知道國中記的過不痛不癢…Orz 05/13 03:34
推 gotohikaru:不懂事的是父母吧 明明都過來人了XD 05/13 03:35
推 juangpeiyi:依規定青少年晚上10點後不能在網咖 這對姊弟 05/13 03:35
→ winski:雖然不痛不癢 但是一般人也不想被記過 05/13 03:35
推 gogodddd:原來貧窮就要被記大過阿 難怪我大小過記不完 05/13 03:36
→ juangpeiyi:去網咖是在傍晚 但卻被警察抓回去 校方還記了姊大過 05/13 03:36
推 facts:三大過也不會有是 記過是騙小孩用的 05/13 03:36
推 llllllll:因為寫作業被記過,怎麼會不痛不癢,無辜死了 05/13 03:36